高安素有”赣中明珠”之称,公元前201年建县,距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。山川隽秀,土地富饶,资源丰富,文化灿烂。高安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北,属长江中下游平原,交通条件优越,可开发资源非常丰富,煤炭、石英石、花岗石、瓷土、碳酸岩等矿产资源储量较大,其中石英石蕴量达1亿多吨,大部分可露天开采,生产的石英砂产品质地纯正、品位高森林覆盖率达39.5%,有被誉为清代三朝”帝师元老”朱轼陵园,有岳飞点将台,有北宋大文豪苏辙登临赋诗”苍然暮色映楼台,江市游人夜未回”的大观楼,有被誉为”山清水秀、气候宜人,是一块理想的避暑、旅游胜地”的凤凰湖等,旅游资源极具开发前景。高安属中亚热带,气候温暖,雨量充沛,光照充足,霜期较短,生长期长。
高安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